为提高实验室研究生的科学素养,促使研究生形成良好的科研习惯,顺利完成实验任务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一条 研究生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后方可开展实验。
第二条 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应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,并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第三条 研究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和方法,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,作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。
第四条 研究生做实验时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仔细观察,注意安全防护,以严谨的科学态度,实事求是地规范记录实验现象和数据,不得伪造、抄袭。
第五条 研究生若自行设计实验,应事先告知指导老师,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。
第六条 研究生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水、电、气源,检查仪器设备工具及材料,将实验废弃物分类收集,做好实验室的整理、卫生工作。
第七条 研究生应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水、电、气和实验器材。如损坏设备器材要及时报告、登记,并接受实验室的处理安排。
第八条 发生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,研究生要保持镇定,迅速切断电源,保护好现场,并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。
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第十条 本细则由实验室负责解释。
中药品质与效能国家重点实验室(培育)
2017年11月30日